2024年11月5日,第三批国家卫健委紧缺人才-药师岗位培训学员顺利通过结业考核,标志着我院圆满完成了2024年度国家卫健委紧缺人才-药师岗位培训工作。自8月1日起,药学部共培养了三批次26名学员,培训岗位为住院药学监护岗位和处方审核调剂岗位,每批次培训周期为一个月,学员分别来自大庆市、鸡西市、牡丹江市等多家三级或二级医院。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全面提升了学员的专业知识与服务能力。
培训工作得到院领导及科教部的大力支持,副院长孙晓梅、副院长魏影强调各部门要按照项目要求认真做好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岗位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培训及评审,确保培训项目顺利进行。通过考核的学员们对基地领导和带教老师的辛勤工作、悉心指导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一致认为通过30天的培训学习,他们的专业知识与药学监护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基地主任和带教老师也对学员们寄予了厚望,期望他们能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所长。
住院药学监护岗位的考核采取模拟患者问诊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以测试学员对住院患者药学监护能力,为他们返岗后开展药学监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处方审核调剂岗位的学员,通过模拟处方答辩的形式,评估其在该岗位上的胜任能力。三批学员凭借扎实的知识储备,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9月29日、11月5日顺利完成了结业考核。
在今后的工作中,医院将继续推动医疗机构药学门诊、住院药学监护、处方审核调剂等药学服务的规范化,为药师搭建共同成长与提升的平台,增强药师的药学服务能力,为全省人民的合理用药和健康福祉提供坚实保障。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