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优质服务活动系列(三)——全程导诊培训
2018-01-23 13:42:12 作者:省医院体检中心 浏览次数:01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医院“坚持文明优质服务,改善患者就医感受”活动精神,2018年1月22日下午,黑龙江省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主任王萍、护士长王晓丽及主任医师张亚娟对中心导诊护士进行了全程导诊培训。 会上王萍主任亲自进行了黑龙江省医院职工文明用语、着装、仪表行为规范培训,结合导诊工作,语重心长地强调了工作注意事项,哪些该说该做,哪些不说不做。
质控组张亚娟主任医师就导诊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教育和指导。 会后资深护士白燕秋对年轻导诊护士进行了眼科视力、色觉检查培训。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会议明确提出对近视的体检嘉宾免费提供串镜检查,免去了患者40 元验光费用和奔波之苦,尤其对于入学入职的体检嘉宾无疑是个福音。
附:黑龙江省医院职工文明用语规范
通过近几期系列报道,您看到了省医院前进的决心吧!
借用我院老专家张克起老师的诗句:
龍园花草润辉耀,石上清泉滚玉珠。
苟利龍园兴衰以,豈因祸福避趋之。
院兴我荣,院衰我耻。
卧薪尝胆,不忘初心。
感谢新一届院党政班子给医院带来的变化!
也借用朋友的诗句:
时代站位,凝聚共识。
戮力同心,抓牢机遇。
砥砺前行,爬坡过坎。
振我龙医,匹夫有责。
恰逢其时,舍我其谁。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医护教研,融合发展。
医以会友,海纳百川。
任重道远,只争朝夕。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戚文海原创2018.1.21)
表达一下体检中心的决心
黑龙江省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全体人员恭候您的光临!
为保护病人权益,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请各位患友及家属自觉遵守病人实名注册建档、挂号、就诊规定。
一、办理注册建档时,请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病人基本信息:
1)出示病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第2代身份证为佳)
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户口本/驾驶证/老年证等)
3)北京市医保卡
二、患者凭身份证或就医凭证挂号,必要时需同时出示病人有效身份证明。未经医师签名同意,不退号,不更名。
三、每次就医时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或就医凭证,妥善保管。
四、严禁使用他人就医凭证挂号、就诊,一经发现就医凭证基本信息与患者真实身份不符,医院有权终止接诊,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患者及家属自行承担。
五、谨防“号贩子”冒用他人身份证、就医凭证进行非法倒号。